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1.南充市顺庆区供销社原主任刘铭等人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。2015年至2018年,该社原主任刘铭、原副主任张义林、副主任王顺彬、副主任何勇多次以碰头会形式,违规决定在元旦、五一、国庆、春节等节日向单位职工发放过节费。4年期间共计违规发放过节费15.3万元,由出纳员戴鹏从单位账外资金中支出、发放。此外,刘铭、张义林、王顺彬、何勇、戴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0年7月,刘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撤职处分,张义林、王顺彬、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戴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。
2.自贡市金融工作局原党总支副书记查先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。2013年至2019年,查先志先后收受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、礼品卡共计2.16万元。2014年2月至2019年7月,查先志一直借用其管理和服务的某协会道奇酷威车辆一台。此外,查先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0年1月,查先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3.简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党支部书记、经理杨敏公车私用问题。2020年4月、5月,杨敏违规将公司公务车借给其姐姐杨某个人使用23天,期间杨某驾驶该车到彭州市、都江堰市等地游玩。此外,杨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2020年6月,杨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4.壤塘县统计局套取资金用于乱发钱物、违规吃喝、公款送礼等问题。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,在郭志平担任壤塘县统计局局长期间,壤塘县统计局通过套取资金3.94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、冲锋衣和床上用品,以加班餐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0.59万元,违规接待1.95万元,违规公款购买毛毯、菜籽油、牛肉等共计0.58万元用于送礼。郭志平作为单位负责人,应负重要领导责任。此外,郭志平还存在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。2020年7月,郭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上述问题既有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,也有不收敛、不收手,违纪行为一直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的。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,对党的纪律毫无敬畏之心,高压之下仍旧我行我素、顶风违纪,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、自警自省。
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毫不松懈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,锲而不舍、持续发力纠治“四风”,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“四个意识”、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标尺,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,深入学习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,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、示范引领作用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“四风”的顽固性、反复性,尤其在国庆、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,紧盯关键环节,加强教育提醒,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,坚决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